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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我瞧了瞧自身的狼狈样,决定以后要和李明玉保持距离,以策安全。 “秋凉,你等等我!”李明玉又追了上来。 傻子才等她,我故意装作没听到,继续走我的路。 “秋凉,对不起,我跟你道歉就是了。”她奔过来挽住我的手,亲热的说:“走,我陪你去保健室擦药。” 我闭了闭眼,有种在劫难逃的预感。 莫非天意难违? “喂?” 李明玉用手肘碰了碰我,不知又有何指教? “啥事?”我意兴阑珊。 “刚才那男的长得好帅。”她双颊绯红,眼中闪着发现新大陆的兴奋喜悦。 帅!这个字眼太肤浅。男人如果冠以这个形容词,我替他们感到小小遗憾。 “帅有什么用,你没看到他手上的戒指吗?早就死会了。”我喜欢泼人家冷水。 “欣赏?现在有内涵的男人不多见喽。”李明玉有点失望的说。 “那你男朋友怎么说?”李明玉长相甜,个性又活泼,如果我是男的也会喜欢像她这种女孩。甫进C大就传闻有一大票的男孩追在她身后跑,现在她身边的男友是第二任,但据说他之前的前科纪录下在少数。两人有得比。 我并非好奇,只是不懂。 爱情究竟是不是一种游戏? 如果连男女间的爱情都是尔虞我诈,各所需的把戏,那么红尘之中还有什么是真的,得一辈子等待? “他呀”李明玉娇羞地笑了:“秋,你没谈过恋爱,不知道欣赏跟喜欢是两码子事。”她训我。 “或许吧。”我无法反驳,一点点余地都没有。 我不认同李明玉的爱情,但并不否定她这个人,这与她所谓欣赏不等于喜欢的类推方式或许有异曲同工之妙。 “来C大么久,没见过这个人,不晓得是不是学校里的老师?看穿着,不像学生,而且全身充满男人的气息,好有男人味哦。”李明玉一副标准的花痴模佯。 难怪刚才她看到傻眼。我在心里偷偷地想。 “喂,上次那个小陈似乎对你挺有好感的。” “哦。”哪个小陈?李明玉的话带了点好奇刺探的成分,我偏不让她得逞。“怎么了吗?问这个?” “嗯……也没有啦。”我瞧她低下了头,怔思着:“秋,你心目中理想的情人标准是什么?” “多金,英俊潇洒,而且只爱我一个。”我不假思索便道。 “就这样?”李明玉的问话里有怀疑的成分。也许是觉得我开出来的条件太拜金,太肤浅而今人不屑。但现实中,往往在选择婚姻时,哪个女孩不希望自己的另一半拥有这些条件? 爱情与面包之间,总是后者较为实际。浪漫爱情,无法成为感官所能实质接触的物体。所谓幸福,仍旧得建在铜臭上,困顿潦倒的环境里蕴育不出童话一般的爱情。 是虚荣又怎么样? 我们都在作茧自缚。 “就这样?哦不!他还要比我高这么多……差不多这样。”我伸手比拟出一个比我发顶出约莫二十公分左右的角度。我不能接受个子比我矮小的情人。对于只有一六三高度的我而言,这应不是一项太苛刻的条件,毕竟今日台湾人营养充沛,应该不难找。 “真的假的?”李明玉狐疑地看着我,显然不信我的话。 我笑着把问题丢还给她:“你说呢?怎么,打算介绍男朋友给我?”我半开玩笑地道。 “如果你要的话。” “好啊!”我的爽快让她讶异得合不胧嘴:“我觉得你男朋友满符合我的条件的,瞧他常常请吃饭。” “啊!秋对不起,不能陪你去上药了,差点忘了我和大方今天有约,我先走一步喽,不好意思,下回请你吃东西,拜拜!”抛下一串话,李明玉飞奔也似地走了。 大力是她现任男友。 我瞧她奔过去,占有性地挽住他一条胳臂,两个人朝我挥挥手,然后一同走出我的视线。 唉!我真是个坏女孩。哈! 李明玉是个典型重色轻友的例证——超典型。 结果,我独自上保健室消毒上药。 那护士不懂得怜香惜王,虽说不奢求什么“感同身受”,因为那是一定IMPOSSIBLE的事情,她只要别“同性相斥”我就阿弥陀佛了。 可是她笨手笨脚,光擦个双氧水就痛得我哀哀叫——我当然没那么失态——那蚁一般的痛痒感确实不怎么好受。 我皱着眉:“护士小姐,如栗你能轻一点,我会更感谢你。”我对那护士提出一个好建议让我少受点折磨,她也少被我诅咒几回。 认识我深一点的人都知道,我讨厌无终结的冤冤相报。 但她不但不领我的情,反而赏了我一记卫生眼尤其对方还是个妈妈,五公分厚的粉都掩盖不了她前额,眼角被岁月的火车辗过的深痕。 我不该这么恶毒:“修修摩诃修,修修,萨婆诃。”我低声诵祷著,这是净业真言。 别笑我的思想迂腐,在科学昌明的二十世纪末,仍旧存有许多科学无法解开的谜,我不是信教的人,但是我相信上天的存在,在冥冥之中,自有一股力量推导着宇宙万事万物的循环。 到柜台要了些纱布药品,我一拐一拐地拐回宿舍去。高中时代的护理实习足够我应付这些小麻烦且绰绰有余。 大概也只有这种情况,我才会晓得感恩。 女人,果真还是“同性相斥”的居多。 受不了昭君猛烈的挖角攻势,上个礼拜我正式举白旗无条件投降。 “你有一张利嘴,适合当推销宝贝。”这场拉锯战不公平,对手太洞悉我的弱点,害我连反败为胜的机会都相当渺茫。 “不管,记得下礼拜二晚上七点社团教室见,我会在那儿恭候大驾。”昭君摆明不买我的帐,这一说,形同宣告死刑。 “昭君,一碗红豆牛奶冰。”我不死心的贿赂她放过我。 “天有点冷了,吃冰不好。”这句话是否代表了有某种程度的转圜余地。 “红豆汤圆热的。”我当机立断。 “嗯……” “再加一豌豆话。”我赶紧再加筹码。 “好,成交。”昭君大喝一声。 “真的。”我喜出望外,然而我忽略了人性本有的狡诈。 “之前的承诺就算了。”就等这句话来免我死刑,可惜我马上又被打进无期徒刑的深渊里。 昭君说:“没关系,反正长路漫漫,我多的是时间来说服你。” 她笑的好甜好腻,我便是那湿翅的蜂,陷入蜜一般的陷阱,抽不出身。 这样的结果让我得到了一个教训,贿赂只会让人赔了夫人又折兵。 一个礼拜后,我乖乖的自动到国乐社报到。怕昭君骂我,我还特地提早十分钟。 可是,此刻我蹲在社团门前,抖瑟着身躯,呼吸夜里冰凉的空气。 教室里有人在弹奏琵琶,我不好意思打扰。 不是昭君,我从门上的玻璃音乐辨识出弹奏者的身形,是个男的。他正弹着“春江花月夜”的曲目。 啊,春江潮水连海平,张若虚的这一首诗是我的最爱。 这是什么心态!我陶醉在如泣如诉的弦音里,希望不要终曲。可是廊外空荡,冷风刺骨,冻得我几乎想大喊救命,而暖屋内琵琶手依然未有收弦的打算,兴致似乎正当头,教我怎好入内打断人家的雅兴。 “哈啾!”我忍不住打了声喷嚏。 咦?简直是来受罪的,好冷。可怜身上衣着单薄,心忧未见君来。 我忍不住又想打喷嚏,赶紧掏出面纸备用:“哈啾!” 门豁然被打开了,我用面纸捂着口鼻,有点讶异的看着站在玄关下的人。他手里还抱着琵琶,看着我的眼神很奇怪,不过他那双眼睛倒很漂亮,水水的,可惜结冰了。 可是我不懂他为何要用那种捉贼的眼光看我?我又没做什么坏事。 厌恶不对等的地位,我缓缓站起来,这一站才知道这实在是个失策,刚刚蹲太久了,脚好麻。我皱着眉头想活动活动筋骨,帮助血液循环,偏偏昭君这个时候才到。 “嗨,小秋,对不起我迟到了。”昭君在走廊那端遥喊着。 “你好意思。”我低声嘟哝道。 “啊,社长你也在,怎么都站在门外吹风?” 那男的闻言,淡漠的扫了我一眼,抱着琵琶走进室内,原来他是社长。 “走啊,发什么呆?” 昭君从后面推了我一把,害我一个踉跄,差点旧伤未愈,新伤又起。 “我脚麻,走不动。”随便找了张椅子坐下,等待酸麻过去。 “唉,小秋你坐在那里干什么?快过来,我跟你介绍。” 昭君拉住我的手腕将我拖离椅子,敢情我的话她一句也没听进去。 可惜我的脚仍是麻,硬要脚踩在地板上,好生难过。我清楚的感觉到从脚底到大腿不断的在颤抖。 “社长,她就是我跟你提过的那个杜秋凉,中文系,对国乐很感兴趣,一直嚷嚷着要加入我们社团。” 我蓦地抬起头,忘了脚麻这回事,我不懂昭君为什么要这样:“昭君?” “你擅长什么乐器?古筝?长笛?”那社长边调这琵琶的音色,边问我,偶尔抬起脸看我一眼。 说不出那是什么感觉,我又一种被轻视的忿闷。 “我什么都不会。”我挺直身子,仰着脸,大声的说:“社团不就是让人学习的地方吗?我是抱着学习的心态来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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