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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4章就好像是丹丹她们一样,天宝做的到,更做的出。 现在的天宝已经不是当年的那个凡人了,祖先留下来的血脉已经在逐步的复苏,激活,现在已经全部和他融合了。平时虽然穿着衣服不明显,但如果脱下衣服来以后,你就可以看到他胸前的竹笋。 只是,因为平时穿着衣服,而且那东西又小,几乎好像飞机场一样,才是让人忽略了的,这个是唯一遗留下来的后遗症—— 当然,这个可以切除。 但结果是他的实力会下降百分之三十左右! 所以娲皇她们根本就不同意,而且天宝的胸上长什么,又有什么关系?不就是MM嘛,天山上每一个人都有,既然天宝自己长出来了,那就长着好了,反正又不难看,而且下面的那个兄弟也还正常,有啥的? 天宝这个没有什么发言权的男人,他的命运就这样被人决定了。 反正,以后大不了穿上胸罩就好了,算个鸟,鸟鸟。那个东西,现在依旧还在继续生长,而同时伴随着生长的,就是天宝的实力了,说实话,这些凡人的武功再厉害,天宝也是怡然不惧。 天宝道:“我们进去!” 一脚,合金的大门砰的一下就开了,整个楼都跟着摇晃了一下。天宝还是很贵族的,所以他没有骂脏话,也没有动手,只是抬起脚踹了一下。不过就是门太不结实了,一下子就被踹开了而已。 俏佳人则是有些不可思议的看着天宝…… 丫丫的,这门就是顶级的高手,一百多个一起全力的用脚踹,踹上一年也不一定能开了,可是他这么轻飘飘的一脚……俏佳人感觉到一阵晕乎,似乎自己的脑袋有些不够用了,这个还是人吗? 当然不是,我是神。 虽然窥探别人的记忆有些无耻,可是天宝也不是故意的,他现在能力太高了,就是因为想要知道俏佳人想什么,所以一下子就知道了,真的不是故意的。 我发誓,我可以对灯发誓…… 一盏水晶灯突然从顶棚上掉了下来,咔嚓一声摔的粉碎。 看来,灯似乎不怎么帮他的样子,算鸟……老子纵横天下,难道非要一盏灯帮忙不成?天宝骚包的往那里一站,迎接上了正听到动静出来的一群人,一群,一大群,绝对有上千人的规模。 第一百七十三章 死 虽然即将进行的单挑可能很不公平,毕竟怎么说也是一个人,单挑一群人,不过天宝却并不在乎这些,杀一个人是杀,杀一群人还是杀。天宝相信,这个世界上的法律是没有权利来约束他的! 不过,天宝还是想要问问李苗的意见……“那个,老师,你在这个家里,可还有任何的亲情?可还有任何的牵挂?若是没有,那我可就要动手杀人了。” 李苗摇摇头,几乎是咬着牙说道:“没有。” 自从来到这个世界上以后,她就没有体会过什么是亲情,和天宝两个人偷吃巧克力,那个可以说是唯一彼此之间存在的感情了,大家族的冷漠,无情,几乎让他窒息。在这里,没有一个人是存在感情的。 大家族的孩子,不过就是一种镜子和乱子结合在一起,形成的一种利益的工具而已,被别人把持,他们生来就是工具,没有任何的自由,哪怕是皇帝也是一样一样的。所以,死吧,这些人死了也好…… 天宝突然笑了,说道:“这样很好,老师,以后,你不用看他们这些人的脸色了。今日,我全部帮你解决了,爱我的女人,不能受苦,谁也不行!”这一句话,天宝说的却是气吞山河,霸气十足。 天宝不是没有男人味儿,只是他缺少了一些机会表现而已。 此刻,他的眼睛是冰冷的,冰冷如刀,他的嘴角在笑,但笑容中却有一种森森的寒意。他是如此的独特,以至于让那些人都不由的停下了脚步。不是他们想要停下来,是天宝在磁场上做了文章。 似乎人体就是一个生物磁场。 虽然这个磁场似乎不强,但实际上这个磁场却也并不弱,而在天宝的特异控制之下,一切就不同了。这些人感觉有一股神秘的力量阻隔了他们,让他们无法靠近天宝,而天宝,在他们的眼中也变了…… 那不是一个人,而是一把刀! 刀。 一把人形的刀。 刀锋猎猎,正冲着他们释放出了无边的煞气…… 黑色长刀,十步杀一人,千里不留行。天宝没有动,他只是看,他要用眼睛杀死他们,让他们自己以为自己已经死了,让他们无法自拔,死在自己的大脑控制之下,这样的死亡才是最完美的死亡。 炎黄地,多豪杰,以一敌百人不怯。 人不怯,仇必雪,看我华夏男儿血。 男儿血,自壮烈,豪气贯胸心如铁。 手提黄金刀,身佩白玉珏,饥啖美酋头,渴饮罗刹血。 儿女情,且抛却,瀚海志,只今决。 男儿仗剑行千里,千里一路斩胡羯(jié)。 爱琴海畔飞战歌,歌歌为我华夏贺。 东京城内舞钢刀,刀刀尽染倭奴血。 立班超志,守苏武节,歌武穆词,做易水别。 落叶萧萧,壮士血热,寒风如刀,悲歌声切。 且纵快马过天山,又挽长弓扫库页。 铁舰直下悉尼湾,一枪惊破北海夜。 西夷运已绝,大汉如中天。 拼将十万英雄胆,誓画环球同为华夏色,到其时,共酌洛阳酒,醉明月。 男儿行,当暴戾。事与仁,两不立。 男儿当杀人,杀人不留情。 千秋不朽业,尽在杀人中。 昔有豪男儿,义气重然诺。 睚眦即杀人,身比鸿毛轻。 又有雄与霸,杀人乱如麻, 驰骋走天下,只将刀枪夸。 今欲觅此类,徒然捞月影。 君不见,竖儒蜂起壮士死,神州从此夸仁义。 一朝虏夷乱中原,士子豕(shǐ)奔懦民泣。 我欲学古风,重振雄豪气。 名声同粪土,不屑仁者讥。 身佩削铁剑,一怒即杀人。 割股相下酒,谈笑鬼神惊。 千里杀仇人,愿费十周星。 专诸田光俦,与结冥冥情。 朝出西门去,暮提人头回。 神倦唯思睡,战号蓦然吹。 西门别母去,母悲儿不悲。 身许汗青事,男儿长不归。 杀斗天地间,惨烈惊阴庭。 三步杀一人,心停手不停。 血流万里浪,尸枕千寻山。 壮士征战罢,倦枕敌尸眠。 梦中犹杀人,笑靥(yè)映素辉。 女儿莫相问,男儿凶何甚? 古来仁德专害人,道义从来无一真。 君不见,狮虎猎物获威名,可怜麋(mí)鹿有谁怜? 世间从来强食弱,纵使有理也枉然。 君休问,男儿自有男儿行。 男儿行,当暴戾。事与仁,两不立。 男儿事在杀斗场,胆似熊罴目如狼。 生若为男即杀人,不教男躯裹女心。 男儿从来不恤身,纵死敌手笑相承。 仇场战场一百处,处处愿与野草青。 男儿莫战栗,有歌与君听: 杀一是为罪,屠万是为雄。屠得九百万,即为雄中雄。 雄中雄,道不同: 看破千年仁义名,但使今生逞雄风。 美名不爱爱恶名,杀人百万心不惩。 宁教万人切齿恨,不教无有骂我名。 放眼世界五千年,何处英雄不杀人? 我辈热血好男儿,却能今人输古人? 百年复几许?慷慨一何多! 子当为我击筑,我为子高歌。 招手海边鸥鸟,看我胸中云梦,蒂芥近如何?楚越等闲耳,肝胆有风波。 生平事,天付与,且婆娑。 几人尘外相视,一笑醉颜酡。 看到浮云过了,又恐堂堂岁月,一掷去如梭。 劝子且秉烛,为驻好春过。 为了配合那一种刀的气息,天宝的整个人都变的残暴了起来,精神的波动在持续,身体内的生物磁场在模拟,影响着周围的磁场,而天宝,更是满含了一种激情的念出了一首《男儿行》,男儿行,他的最爱。 这是一首让人热血沸腾的诗! 相信,每一个男儿看到这首诗的时候都会记得,都会记得那种豪气干云,记得那种霸道和残暴,但是,那就是男儿的热血。 天宝很牛叉。 配合上这一首诗以后,他营造的那种独特的气氛更是牛叉了,那一把刀,变大了,更加的锋利了,上面的气息也更加的凝聚,无数种的残暴因子都汇聚了起来,悄然的隐蔽,凝聚,寂静无声。 这样的场面很诡异。 这就是一个人单挑一群人的结果。 但是双方似乎根本就不能算是一个档次上的,因为他们很倒霉的遇到了天宝,而天宝也是天山神族中有数的高手了,可以说,现在天宝说是天山神族的前三位高手,那也是不错的,只是他不参与战斗而已。 因为他是掌门大小姐,因为他有人护着,所以谁敢用他啊?所以,他也就成了闲人,成了天山上的宝贝儿嘎达,让人捧在手心里,啧啧,那个呵护的劲儿就别说了。可是,作为一个男人,他还是喜欢经常抖一抖的…… 乌龟之气,王八之气,螃蟹之气,虎躯,熊躯,那个虾米躯,怎么说也要抖一下,震一下,就算不能引发一场八级的大地震,那也要让人怕地上,跪地求饶叫神仙,这样才叫爽歪歪啊…… 可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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