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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网站首页 > 都市小说 > 八百神通——我要把这个故事写成我的黑暗塔 |
第101节2012-7-1522:01:00
7、 城西的这座寒潭,荒无人烟。百里清浸了一夜的潭水,冻得牙关打架,才终于浇灭了他心中的欲火——却也令他的怒火越来越炽。 “老虔婆……” 对于他来讲,最愤怒的,其实并不是被卞老太太算计。 而是他有一瞬间,居然真的对玉娘动了心。 “让小爷出丑,小爷这就去烧了你家!” 他恼火起来,刚好金河刀也遗失在卞家了,于是原路返回。 “咣”的一声,百里清踹开了卞家的大门。 门房的听见响动,探头一看,被他劈面一拳,又打回了屋里。 “老虔婆,你给小爷滚出来!” 百里清大步流星,直奔内宅而去,通伯正往外走,迎面看见他凶神恶煞一般地闯来,登时腿一软,左倒在地。 “百百百百……” 老头舌头打结,一个“百里公子”说什么也说不出口来。 “老虔婆在哪里?” “在在在少夫人的房间里!” 通伯倒是不用问“老虔婆”是谁,直接答了出来。 “带我过去!” “少……少夫人得看大夫……” 百里清一愣。 “少夫人自尽了……” 百里清脑中嗡的一声,整个人都呆住了。 “流了好多血……”福伯喘了口气,道,“我得去请大夫!” 百里清一点一点的缓过劲来,一言不发,直往内宅创去。虽然不知道玉娘的房间在哪里,但听着哭声、人声,也不怎么费事的,便找到了。 丫鬟婆子在屋外聚了一堆,窃窃私语。 “滚开!” 百里清大喝一声,分开人群,挤进了屋里。 窗户紧闭,光线昏暗的卧室中,床上躺着玉娘,床边坐着卞老太太。见他去而复返,卞老太太吓得一下站起来,又一下子腿软得坐了回去。 “你……你……” “怎么回事?” 百里清气急败坏,道,“你又害她做什么了?” “什……什么也没做!” 卞老太太叫起冤来,“你玷辱了她……咳……却又不帮她,她哪还有脸活下去?” 百里清咬紧牙关,死死盯着玉娘。女人平躺在床上,脸色惨白,额角一片血污。 ——女人,女人,你怎么就这么想不开呢? ——女人,女人……我……我对不起你! “她会死吗?” “她……她趁我不注意,就在柱子上撞了一下……” 卞老太太吱唔道,“不过,应该没有生命危险。” 百里清瞪着眼睛,退了一步。 他绝望地做着比较,蔡紫冠、玉娘、自己、三个月的生命…… “我的金河刀在哪?” 卞老太太吞了口唾沫,叫人赶紧去她的房里取刀来。 “我去找蔡紫冠。” 百里清慢慢地道,“我会去杀了他。” 他的声音冷得像是他已经死去了,“条件是玉娘必须活着。我会一直注意你们的消息。我不知道要试几次才能得手,而一旦我发现你又想不开殉节了,我马上就停手不干!” “可是……你活不了多久的。” “没错……所以,你们尽可以放心等待。” 下人终于送了金河刀来。百里清接过刀,金刀沉得几乎完全拎不住了。 门口的下人,争先恐后地让出一条路来。 百里清最后看了一那昏迷的女人,拖着刀,向远方走去。 2012/7/15 2012-7-1615:04:00 今天的小说还没写……但是写了一个这个…… 追梦人 大约十年前,有一天一个朋友半夜不睡觉,找我谈人生。 “李亮,你毕业以后会做什么,还会写下去吗?” 宿舍的走廊里,左边是寝室,右边是厕所和水房。味道很差,蚊子很多,灯光昏暗。一个热得睡不着觉的兄弟,正赤条条地从我们身边走过,点头致意。 我困得稀里马哈的,还是被他这个问题,窝心一棍,捅得心里一阵发堵。 “不会写了吧……” 我挠了挠头,刚剃的光头,扎得手指都疼,“我以后一定会是一个很本分的人。肯定是要给父母养老的嘛,写小说太不稳定了——况且我好像又没有什么才华。” “我估计我也是。”对面的家伙摸着下巴,若有所思。 我相信,我的很多朋友都有这样的想法。 当时的我们,是在一所很普通的师范学校读书,学校的就业形势不错,当老师是个旱涝保收的职业,还有寒暑两假;我们的家境寻常,并没有什么世界五百强的企业去等我们中的任何一人去继承。 我们有很多人在写小说、演话剧,但是所有人的才华好像都只在正常幅度内。拿我来说,写了三年小说,只能写出一些干巴巴的故事,除了在校内的刊物上露脸之外,几乎没有一篇能登上正经的杂志。 所以,按照常规,我们的未来,应该是去当一个踏踏实实的老师,或者,去考一个业务相关的公务员什么的,老婆孩子热炕头。 总之,什么写作梦想、什么演艺事业,对我们来说,都是不现实的。 现实,是一个非常令人讨厌的东西。 它意味着一个人的吃喝拉撒,意味着一个人的生老病死,意味着父母子女,意味着车子房子,意味着一切冷冰冰而不是暖洋洋,干巴巴而不是湿漉漉。 我们怕死了它,它是我们的从小就听说的“吃人不吐骨头”的魔鬼。传说中,就因为它,我们必须得起早贪黑地上学;就因为它,我们不能和成绩不好的朋友玩;甚至因为它,我们连谈恋爱,都能多接好多张好人卡。 梦想那么脆弱的东西,怎么可能在这么坚固的现实中存活呢?步入社会的那一天,面对现实的那一天,一定就是梦想粉身碎骨的那一天吧! 我爱我的梦想,虽然没有足够的才华去支撑,但我仍然不想眼睁睁地看着她被碾碎,与其那样,我宁愿自己亲手终结她! ——不过在那之前,我们还有大学里的不顾一切的四年。 我们几乎是抱着必死之心,来享受自己的梦想。 烈日炎炎,我们扛着自己印刷的杂志《追梦》,从印厂走回学校;空荡荡的教室,排练打戏的小帅哥平飞出去,硬生生地拍在大理石的地面上;黑洞洞的操场,狂饮高歌,臧否人物;倾盆大雨,划地绝交,道不同不相与谋! 我们肆无忌惮的挥霍着每一天,想要把下半辈子的爱与痛、哭与笑,都在这四年的时间里烧完、用尽。 好在毕业的时候,可以了无遗憾地穿好西装,打好领带,永远伪装成另外一个人。 对青春、对梦想说一声,再见。 永不再见! 然后呢? 然后,2012年6月,一群不务正业的老师、书店老板、相声演员、游戏策划、记者、编辑、导游、配音、导演……重新在网上碰头,琢磨着攒一期《追梦》的十年纪念号。 因为我们尴尬地发现,呃,当初那群哭着喊着“毕业了我就不再追梦了”的家伙们,过了十年,好像仍然没有几个“正常人”。有人执着地从事了不靠谱的工作,有人虽然工作蛮靠谱,但每晚9点之后,又会变身成完全不入流的小说家、诗人。 青春,确实一去不回头;但梦想,居然却从未离开我们。 现实确实到来了,婚姻、家庭、工作、前途,每一项都足够我们焦头烂额的时候。可是就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却赫然发现,梦想这种东西居然是甩不掉的! 因为它的美妙滋味,你一旦尝过,就根本不可能戒掉。 那么,就让我们继续吧。 现实仍然无趣,但原来梦想非常擅长在夹缝中求生存;生活仍然要继续,而梦想总能为它抹上几抹亮色。 继续用我们有限的才华,去追求自己的梦想吧。 而既然这个世界已经允许我们胡闹下去了,还傲娇着把梦想束之高阁的人—— 那不是太可怜了吗? 2012/7/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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