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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严无谨笑了笑——他居然还能笑:“看来,血刀不止是你心目中的杀神,他还是你的如意郎君呢!” 萧屏儿脸红道:“严无谨,你说不说?” “我要喝酒。” “你再不说,我就杀了你!” “我要喝酒。” “你到底说不说?” “我要喝酒。” 萧屏儿仰天长叹,眼前这个人哪里是江湖名侠严无谨,分明就是个喜欢撒娇耍赖的小孩子! “好,我去买酒,你喝了酒就要乖乖的告诉我!” 严无谨一个劲儿地点头,脸上咧出个大大的笑容,灰白色的眼睛掩饰了他狡诘的目光:小丫头,想和我斗,你还嫩了点儿! 空气清新。 已近正午,鸟鸣渐止,四周一片静谧。 萧屏儿的鼻尖上已渗出了小小汗珠,她买来了浸泡了人参当归的补酒和一些米,一会儿可以煮粥给他喝。原先的担心和自责早就被严无谨气得抛到了九霄云外,现在,萧屏儿的心情好得很,不时哼出几句家乡小调,歌声比鸟儿更甜美。 萧屏儿把严无谨安顿在一所林中守林人废弃的小屋,现在,她已远远看到小屋的屋顶,她的歌声更响了。 推门。 萧屏儿看到的是一间空屋,土墙上有几个歪歪扭扭的字:去悦宾客栈,严字。 正午,悦宾客栈。 萧屏儿一进来,店小二就十分热情地招待了起来。把她请到了最好的位置上,又端上来一大碗冰镇的酸梅汤。 “小二,你搞错了,我没叫酸梅汤。” “小人知道,这酸梅汤是姑娘的朋友送给姑娘的。” “我的朋友?他人呢?” “那位公子已经退了房,走了。”店小二的表情很奇怪。 “走了?他去哪了?” “小的没敢问,小的只看见那位客官从马栈买了匹马,往东北方向去了,而且……” “小二哥,有话不妨直说。”她最讨厌别人说话吞吞吐吐的。 “是。小的看那位公子好像病得不轻,今早来算房钱的时候脸色更是吓人。虽然换了件黑袍,可小的还是能看到,那衣服上面有血呀!您和那位公子好像是朋友,那您就最好快点追上那位公子,要是路上出了什么事,那就不好啦!” “你说他往东北方向去了?”萧屏儿皱眉,谁和那个混蛋是朋友了? “是东北方。对了,那位公子还要小的把这封信交给姑娘。” 萧屏儿拆开信封,那张白纸上只写了四个大字: 多谢。再见。 严无谨爱马,可他却很少骑马.因为他实在不舍得将那么完美而骄傲的生物骑在跨下任由自己鞭挞驾驭,他觉得那是暴殄天物。所以他宁可浪费自己的体力徒步而行也不肯骑马去赴于滴子的昆仑之约。 可是现在,严无谨正骑着马。那匹马已随严无谨狂奔了整整一天,好在万剑庄就在前面,否则他又得到马栈去换一匹好马不可。 他不得不骑马。因为他已没有自信可以在三天之内徒步赶到河北万剑庄。现在的他又伤,又病,又瞎,长途的奔波只凭一股意志在支持,他不知道自己还能坚持多久,就像他不知道这匹马什么时候会倒下一样。 五月十六,百野镇。 百野镇是距离万剑庄最近的镇子,这个镇子不大,却很繁华,酒楼客栈林立,而且绝大部分都是万剑庄的产业,所以倒不如说,这个百野镇是万剑庄的一部分。 每年一到这个时候,百野镇就会热闹非凡人流如织。随着万剑庄的势力日益壮大,庄主尧长弓的寿辰已渐渐成为了江湖中的一大盛会。每年五月,百野镇便会聚集许多江湖名士武林豪客,整个百野镇就像开了锅一样人潮鼎沸。 严无谨来到百野镇时天色已近黄昏,正是所有酒楼饭馆生意最好的时候,各种美酒佳肴的香气离得老远就能闻到。 严无谨下马,慢慢地往前走着,嘴角不禁勾起一个温暖的微笑:终于快到家了!虽然他的眼前仍是一片灰白,但他清楚地记得这条街上右边第一个胡同口王麻子家的烧饼是最好吃的;万寿胡同里赵老头家的高粱酒是最够劲的;还有街口杂货铺的老板娘,只要她一开口,保管让你把祖宗姓什么都给忘了。 酒馆里人声鼎沸,酒客们正忙着喝酒、划拳、吹牛皮,没人注意街上那个一身黑袍,牵着匹老马的人是谁。严无谨现在不想吃王麻子的烧饼,不想喝赵老头的高粱,也不想去和杂货铺里风骚的老板娘打情骂俏。他只想快点走过这条街,再一直向西,那里有一片竹林,竹林里有一栋房子,那房子不是客栈,不是破庙,不是守林人的小屋,更不是他沿途可以随意睡上一觉的某一棵树,那房子是严无谨的,是专属于他,只为他敞开大门的家。 严无谨一直是个浪子,浪子永远在流浪,在赶路,从一个地方到另一个地方。吃的,住的,穿的,用的都得用银子到陌生人那里去换。没有人心疼你会吃不饱穿不暖,没有人担心你是不是会死在外面,更没有人会盼着你回来……他一直以为这种生活会永远跟着他,可是几年前,他的义兄尧长弓送给他一栋房子——一个家。这个家很简单,只有一个院子和三间青瓦房。 房子、院子都可以用银子轻易买来,但却无法买来每天都会下三只蛋的老母鸡,厨房里永远新鲜的蔬菜,水缸里天天都清凉干洌的山泉水,桌子上常换花样的时令水果以及这个世界上时时刻刻的牵挂。 夕阳。竹林。泉声。鸟鸣。 还有一匹瘦马,和一位归来的浪子。 竹林里很静谧,橘红的霞光正燃烧着西天的云絮,如一场缤纷而下的太阳雨,溅落在碧绿的竹叶上,跳动着灿烂无比的光芒。这本是严无谨最钟爱的景致,可是现在,他却看不到了。三天的时间,只够他从桃花镇赶到万剑庄,根本没有时间让他疗伤解毒,况且海南九子的“盲人散”并不只是单纯的盲人双眼,其刚猛的毒性专门攻击人身上的弱点,所以他身上的伤病非但没有缓和好转,反而进一步恶化了。能不能把自己的伤病治好,能不能继续活下去都已无关紧要,只要能在回到这里,能再见他义兄一面,他便已心满意足,到时就算伤重不治,好歹也算是死在了家里。 石子路已走到了尽头,右转再走二十一步,就可以到他的家了。这时候—— “站住。” 严无谨停下脚步。那是一个张狂而略带粗嘎的声音,不用想,一定又是一个初入江湖血气方刚的毛头小子,想用和他比剑的方式藉以成名。 “你是严无谨?” “是。” “你从不配剑?”粗嘎的声音里有一丝因颤抖,想来这孩子就算张狂,也难免会有紧张,毕竟站在他面前的,是他从小就在各种江湖佚事里不断听到名字的人。 严无谨轻笑:“好多宝剑都让我弄丢了,我怎么还敢配剑?” “没关系,我带了两把剑。” “哦。”严无谨突然想起了萧屏儿,那个单纯冲动、一直嚷着要成名、要和他比剑的小丫头。也许不远的将来,说不定哪一天,那个丫头就会站在他面前,手里面拿着两把剑要和他比试吧!冰冷麻木的伤口突然有一丝温暖涌动,严无谨轻轻笑了起来,那个小丫头,将来会是个名动江湖的女剑客。 “严无谨,我要和你决斗,接着!”少年把其中一把剑抛了过来,冰冷的利剑在空中画出一道优雅的流虹,无声地落在了严无谨面前的草地上。 “为什么不接?”少年握紧了双拳,他被激怒了。心高气傲,血气方刚的少年总是很容易被激怒,因为他们的敏感,也因为他们那份不堪一击的骄傲。 严无谨笑了笑,没有说话。少年不知道他现在和一个瞎子差不多,也不知道他用剑的左手根本不能动,他不说是因为就算这个少年知道,也是不会相信的,那么他又何必要说? “你认为我没有资格和你比剑?”如果严无谨看得到,他就会发现他面前的少年的脸此刻红得像是一只煮熟了的虾子,耳朵更是红的要滴出血来,发白的指节紧紧握着剑柄,横剑当胸:“好,那你就看看我到底有没有资格!” “等一等。” 一个浑厚的声音自严无谨身后传来,少年止住身形,只见一个五十岁左右的中年人自不远处的青瓦房中缓缓走了出来。来人两鬓已有些斑白,眼角的皱纹也有不少,他穿着一身粗布短褂,扎着绑腿,腰间系着一条白色的围裙,两边的袖子高高的挽了起来,露出了两条粗壮的、古铜色的胳膊。这中年人个子不高,其貌不扬,看起来就像是乡间随处可见的庄稼汉。 他缓缓走到严无谨的前面,有些笨拙地捡起了地上的剑,浑厚的嗓门突然响了起来:“哪里跑出来的小鬼,挡着人家回家的路?” 少年被这汉子的大嗓门吓了一跳,问道:“你是什么人?” 中年汉子挺起胸膛,大拇指向后面的三间青瓦房指了指,道:“我是这里的管家!” 少年嗤笑一声,眉目间的戒备被轻慢的神色所取代,叫道:“一个管家在这里做什么?快让开,我要与你家主人比剑!” 中年汉子也不介意,呵呵笑道:“严无谨是什么人?岂是你想玩就要陪你玩的?老子先陪你玩玩,打得过我,才让你和他打。” 少年冷笑一声,道:“好不要脸的奴才,好!我今天就替你的主子教训教训你!”说罢,举剑便向中年汉子刺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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