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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92节“不,没完!”(散客月下2008-12-10北京)
日期:2008-12-1115:43:00 写写短文,调剂一下 ………………………………………………………………………… 冲喜 刚过完七十岁大寿,姨妈就住院了,这可急坏了莎莎和毕比。 姨妈六十五岁那年,住腻了养老院,于是让莎莎把她接到家里来,并立下遗嘱,指定莎莎成为她的遗产继承人。 姨妈身上带着姨夫留下的五百万存款存折呢。 遗嘱办了公证,遗嘱规定,莎莎不一定要等到老太太死后才能拿到钱,只要她能保证姨妈高高兴兴活到七十三岁,五百万就属于她的。 反之,假如老太太在七十三岁前死去,莎莎将分文不能取。 全部遗产,捐赠给养老院。 “什么是快乐活着?能活多大岁数才是硬道理。”老姨如是说。 五年来,莎莎与男友毕比极尽孝子职责,想尽一切办法讨好老太太,两人挣的钱全投在给老太太吃喝玩耍上了,甚至还卖掉了准备结婚的房子供老太太出国旅游。 不料,老太太旅行回来,就住进了医院。 住院十几天,没见好转,毕比妈出主意说:“你俩快结婚吧,给老太太冲冲喜。” 冲喜是一种民间习俗。家中有人病危时,办喜事可以驱除亲人身上的病魔。 果然,听到莎莎要结婚的消息,姨妈的病马上好了一大半,婚礼那天,老太太坐着轮椅出院了。 虽然手头有些紧,但借钱也要把婚事弄得排场些,不然怎么叫冲喜嘛。 迎亲车、酒宴、婚纱礼服挑得都是最贵的。 婚礼在五星级酒店宴会厅举行,一对新人站在门口,盛装迎宾。 不料,老太太一见到这对新人,惨叫一声:“阎王来索命了,活不了啦……” 给老太太推车的护理人员慌了神,问老人:“哪有阎王?谁来索命?” 老太太抬起手,颤颤巍巍指着新郎新娘—— “这,这俩不是黑,黑白无常么……”脑袋一歪,晕死了。 新郎黑礼服笔挺,新娘白婚纱艳丽。 当晚,老太太一口气没喘上来……撒手人寰。 (散客月下2008-12-11北京) 日期:2008-12-1217:31:00 胡桃夹子 (一)血染警花 水滢儿前脚走出舞蹈学院,后脚进了警察局。 水滢儿是个遗腹子,早产,生下来就体弱多病,水妈妈没有职业,为了养大她吃尽了苦头,几次差点想扔掉这孩子,幸亏有个男人愿意跟她一起抚养这孩子,水妈妈带着婴儿嫁了,这才勉强把孩子养大,捱到女儿读到大学毕业,妈妈头发全白了。 警察局要招滢儿当警花,水妈妈说什么也不干,一个弱不禁风的小女孩儿,去抓贼?想想都危险。 滢儿继父不以为然,又不是刑警队派出所要招警花,警察局看中的是女儿会唱歌会跳舞——警官艺术团招人而已嘛,哪来什么危险? 于是,水滢儿从舞蹈学院一毕业,就穿上了制服。 警官艺术团的编制在交警队,演员们没有演出任务的时候,每天在市政府门前的岗亭站两个小时岗就完事——形象工程而已,工作挺轻松的。 警花另一项工作是陪领导跳舞,市政府小礼堂每周末有舞会,不是谁都有资格参加的小范围娱乐活动,不过,全市各艺术团体的女孩儿都有机会被选中。 水滢儿不但经常被选中去做舞伴,而且最终被老吴——市政法委副书记,选中做了妻子,虽然只是填房。 嫁给大二十岁、有权有势的老男人,好处多多,结婚后便调入局机关做文员,不必再到街头招风招雨。 老吴前妻有孩子,不想再生,滢儿也乐得保养身材少受苦。 日子过得安宁,四十岁的水滢儿,看上去仍是不到三十的模样。 冬日下午,阳光明媚,滢儿约了几个姐妹去喝咖啡,咖啡馆在一个小弄堂里面,弄堂很窄,仅能供单人行走,滢儿喜欢这种老建筑的调调,一进弄堂就哼上了越剧小调儿。 突然,从墙缝深处窜出一条黑影,冲着滢儿迎面狂奔过来。滢儿慌了神,想让道,不料那家伙已经失去了对道路的判断力,滢儿往右闪,他身子也往右偏,滢儿只好再往左边闪,那家伙竟然也偏到了左边,而且猛地一下便冲将过来,一下就把滢儿撞翻在地, 滢儿这下可火了,一把抱住那家伙掠过她面颊的脚,心想,撞翻了警察你还想跑? 那男人个子不大,被拽住脚,蹬了两下没蹬开,转身掏出一把小刀,照着女人胸膛猛然扎下…… 日期:2008-12-1217:33:00 (二)胡桃夹子 各大媒体刊登新闻:《英雄女警官,舍命抓逃犯,生命危在旦夕,急需输血救援——警方、医院向全社会紧急寻找“Rh阴性AB型血”》 原来,水警官身上流淌着的鲜血竟是“Rh阴性AB型”——比俗称“熊猫血型”Rh阴性O型还稀有,几率不到十万分之三。 市中心血源库电脑数据库中,竟然无一例志愿者的资料。 水滢儿的血型是从亡父身上继承的,水妈妈也无能为力。 水滢儿吉人天相,在医院昏迷一天一夜后,抢救室出现一名女子要求捐血,医生验血一看, 果真是人间少有的Rh阴性AB型。 女英雄获救了,媒体又展开一轮新的寻找——想找到那位无名捐血者。 当时情况紧急,那人不肯留名,医生也没工夫细问。只知道是个女的,戴着口罩看不清脸。 水滢儿比谁都想找到救命恩人,不仅仅只是为了报恩。 水滢儿从生死线上捡回一命后,在床上足足卧了半年,在家修养,闲来无事,滢儿迷恋上了砸胡桃吃仁。 老公给她带回胡桃夹子时,还让她猜猜这是什么。 根本不用猜。虽然水滢儿第一次见到这种工具,却一眼就认出这是胡桃夹子,夹胡桃用的。 那家伙结构像一把精巧的小手钳,开口处呈圆弧状,虎口内侧有半圆凹槽,槽内有凸起条纹,防止滑动,水滢儿将胡桃放进凹槽里,握住手柄轻轻一用力,“巴嘎”一声脆响,坚硬壳顿时破裂,胡桃仁没有一点儿破碎,那手法熟稔极了,好像她生来就会使用过一般。 一般人可掌握不好使这玩意儿的力度,多半会将胡桃连壳带肉夹成碎末的。 嚼核桃仁是一件很有快感的事情,牙齿咬破果肉时,碎肉沫在牙齿的挤压下。碾磨下变成白沫浆液,在舌尖、舌苔上滑动,逐渐布满口腔,浓香沿着味蕾、上腭蔓延到后脑,激起一阵阵麻酥酥的感觉,连视觉神经都变得有些迷离。 为了保持身材,水滢儿一向不吃零食,过去对胡桃也没什么特别感觉,现在嚼起来,怎么那么亲切呢? 最奇怪的是,滢儿嚼着胡桃,脑子里经常出现幻觉。 阳光午后、花前月下,泡一壶香茶,懒懒散散坐着,边喝茶,边享受对面男人的服务——夹破胡桃壳,驱除肉仁,除去肉仁间的果荚,分拨成小块,拇指与食指捏着,喂到女人嘴边。 再然后,是除去男人的衣衫,抚摸、齿咬结实的肌肉,直到把男人坚硬如壳的外表捏碎,软化,碾成浆沫…… 随着时间的推移,这些幻觉越来越丰富,一组组有情节的画面,穿插在夜间迷梦与日间白日梦中,像电影一样,场景与人物比电影更逼真,清晰得简直像是回忆。 日期:2008-12-1217:34:00 (三)血腥记忆 滢儿对胡桃夹子并不陌生,只是记忆中的胡桃夹子不是一件工具,而是一个男人,一名英俊王子——当年舞蹈学院时,滢儿演过芭蕾舞剧《胡桃夹子》中的小女孩克拉拉,胡桃夹子变成王子,牵着她的手梦游雪国……扮演王子是高一届的男同学,那小子名叫于哲圭,现在是小有名气的电视剧明星,八卦报刊称其为“师奶杀手”。 每次在电视里见到于哲圭影像便立马换台,这男人只给她留下一个带血的记忆。 养伤期间,每天在院子里晒着太阳,懒懒散散夹胡桃。日子过得风轻云淡,只是幻觉中的场景越来越具象,并粘上了血腥。 关于一个男人的梦幻场景是延续性的,男子的形象很清晰,高个子,高鼻梁……被单里高挺的身体。 滢儿暗自为自己害臊,她不明白自己为什么会想象出那么多不堪入目的画面,幻境中,她把男人四肢绑在钢架床上,全身赤裸,两颗胡桃大小的球状物悬空颤抖。 滢儿手持胡桃夹子,比划着那人的身体,手指关节一使劲……啪的一声,血肉从钢夹齿缝间渗出。 滢儿从血腥幻象中挣脱出来,秋风中浑身冒冷汗。 这样的白日梦也会出现在夜半时分,男主人公的面孔还不断更新,场景也有变化,只是情节大致相同,虽然残酷,但似乎并不恐惧,心底甚至还有几分邪恶的快感。 最要命的是,滢儿分不清这些场景是自己的幻觉还是记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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